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因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转诊办理医院和办理转诊病种
医疗机构
办理转院
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
办理除精神病、传染病以外的疾病转院
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办理除精神病以外的疾病转院
常熟市中医院
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
办理精神病转院
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
1、参保人员带上市民卡、身份证,在转院前由主治医师填写病况,科主任签署意见。
2、医院医保办审核确认,并在转诊转院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3、办理转诊的医院通过网络将转诊信息报社保中心备案。
4、签好字盖好章的转诊转院申请表交给参保居民,参保居民转外就医。
注:异地转诊人员转诊手续原则上一次有效,但参保人员在转诊之日起的12个月内,至同一就医地复诊治疗的,可不用重新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