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9届毕业生: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指导教师辅导下,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取得预期效果,同时为便于学生联系就业单位,顺利就业,特制订本规定。
一、 1、请假具备条件
因招聘面试、考研复试等情况请假的,需出示招聘单位招聘启事、面试通知或者提供可信的查询方式;病假需有学校卫生所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其它情况应出示相关证明或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二、 2、请假审批程序
请假需填写请假审批表,说明请假理由、时间、去向及个人联系电话,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办理。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进度情况签署意见后,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一周以内由指导教师、班主任审批,超过一周由学院审批;如未得到指导老师批准,视为无效请假,违反规定者,按旷课处理。
三、 3、请假后的销假
请假的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返校后按照审批权限到准假人(指导老师、班主任等)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 4、关于外出见习
因工作需要在外单位边毕业设计、边见习的同学,需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外出见习申请书》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完备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签约单位需要学生进行见习的证明),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在外见习学生应与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定期返校汇报毕业设计进程,遵纪守法,注意安全,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接受签约单位考核。
五、 5、关于平时考勤
毕业设计期间,在校学生必须每天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签到(见签到表),在外见习学生必须每周汇报毕业设计进程,如果发现在校学生(在外见习学生)无故迟到达3次(缺勤1周)者,学院对学生提出警告;如果发现无故迟到达6次(缺勤2周)者,毕业设计成绩降低一个等第;如果发现无故迟到达9次(缺勤3周)以上者,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计,同时取消正常答辩资格。
学生毕业设计阶段的考勤实行签到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考勤签到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定组长做好考勤工作。学院学工办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签到表实行一周一报,由指定组长每周五报学院学工办。
附件:毕业设计期间请假等相关表格/upload/201903/04/201903041415559887.doc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