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慈善精神,进一步提升在校大学生慈善意识,营造校内慈善文化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电气学院开展常熟理工学院“先锋”奖学金评比工作,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先锋”奖学金评选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常熟理工学院“先锋”奖学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成绩优异且在科技文化、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阅读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二、奖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学院将推选科技之星、学业之星、创业之星、志愿之星、实践之星、阅读之星、艺体之星、自强之星、宣传之星、服务之星各1人,参与校级评选。
全校范围内评选出科技之星、学业之星、创业之星、志愿之星、实践之星、阅读之星、艺体之星、自强之星、宣传之星、服务之星各10人,奖励2000元/人。
三、评定对象范围
电气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评定时间
每年9—10月份评定“先锋”奖学金。
五、评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学生;
4.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表现优秀者均可申报参评:
(1)学业之星:刻苦好学,用心钻研。学业优异,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参加与专业、学科密切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术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创业之星:善于创新,勤于创业实践。积极参加“互联+”、“挑战杯”、“创青春”等各类大学生学科创业竞赛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已受理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已在民政、工商等部门注册进行创业,或在校期间有创业实践经历,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志愿之星: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每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参与校内和社会公益活动,活动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和效益。
(4)实践之星:关注国情民生和社会热点,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主动担当作为,表现突出,在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项目评比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或受到宣传报道,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5)阅读之星:积极参加阅读公益活动,如图书捐赠(图书馆捐赠办法见图书馆微信公号);定期组织各类与阅读有关的分享会、读书会等活动,受众面广,社会反响良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倡导全民阅读方面有显著成绩;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阅读推广人荣誉称号。
(6)艺体之星:有文体艺术方面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的青春活力和蓬勃朝气,至少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荣誉,为学校、学院文体艺术做出积极贡献。
(7)自强之星:成绩优异,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实际行动,在无私奉献中彰显青春风采,用个人行动传递品德高尚的正能量;在经济上勇于追求自立,或身残志坚,在困难、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事迹突出。
(8)宣传之星:具备良好的新闻敏感度和媒体意识,积极参与新闻采访和报道,在校级及校级以上媒体中多次编发新闻稿件或新闻图片,积极宣传学校工作,成绩突出。
(9)服务之星:担任学校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了优秀的团队文化,在学校享有很高威信,为同学服务做出突出事迹。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群体中拥有良好口碑和评价。
(10)科技之星:在科技研发和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省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比赛并获得奖项、参与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或授权、获相关科技发明创造奖项、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者主编参编著作或参与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表现突出。
六、评选程序
1.对照“先锋”奖学金“十大之星”的评选条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完成以下两项内容:
(1)填写附件1《2023年度先锋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个人事迹材料;完成后以“先锋奖学金+学号+姓名”为邮件主题,将表格和个人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915627417@qq.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日,过时不再受理。
(2)填写腾讯在线文档
【腾讯文档】电气学院“先锋”奖学金情况汇总表2024(企业微信)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条件择优确定各奖项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定获助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审核。
七、颁奖与表彰
学校组织表彰颁奖典礼,对获得“先锋”奖学金的学生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常熟理工学院电气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