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决定对于芯琦等31位发展对象进行公示。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注:公示时间从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院(系、部门)党委反映。联系电话:52251589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