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9日—12月4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主要活动
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重点开展“四个一”法治教育活动。各班级结合实际情况,可自行组织进行开展多种活动形式:1.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2.观看一部法治影视作品;3.组织一次法治演讲比赛;4.开展一次微感言征集等活动(不局限于一种形式)。活动内容可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各班级要在前期组织班级同学开展“宪法卫士”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动员部署,创新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切实组织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二)活动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法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班级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相关总结材料(图片、视频或新闻链接等)于12月4日前报送院学工办百工楼523,联系人:马塬皓,联系电话:0512-52251769,电子邮箱:915627417@qq.com。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29日